《且末县自建房安全专项工作常态化整治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
且末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、各乡镇(场)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社会公众:
为加强我县自建房安全管理,推动建立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,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21部门关于联合印发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暂行规定》的通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,我办研究拟定了《且末县自建房安全专项工作常态化整治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你们征求意见建议,同时,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作进一步联系。
请各部门单位、各乡镇于2024年3月15日前,将书面意见建议(加盖公章)反馈我办,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建议。请社会公众将意见建议通过电话,传真或电子邮箱反馈我办。
电话(传真):0996-7625753
电子邮箱:407880665@qq.com
且末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
领导小组办公室(代章)
2024年3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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