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《关于制定且末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
意见的公告
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,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,着力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(含各类引进人才、消防救援人员、退役军人)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,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货住房的意见》(国办发﹝2021﹞22号)、《自治区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》(新政办发﹝2021﹞89号)、自治区人民政府《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》(新政发﹝2023﹞34号)和《印发且末县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且政发﹝2021﹞214号)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结合我县实际,拟制定《关于制定且末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方案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1. 电子邮箱1317501986@.com,传真:0996-7622123
2.通信地址:新疆巴州且末县文化西路04号且末县发展改革委204办公室,邮政编码:841900
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,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!
联系人:库尔班 电话:0996-7610095
附件:
1. 《关于制定且末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方案》(征求意见稿)
2. 制定说明
且末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4年9月20日
附件1:关于制定且末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方案(征求意见稿)附件2:制定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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