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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制定且末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的起草说明

发布日期:2024-09-20 16:47 来源:县发改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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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起草背景

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、自治区、自治州关于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,有效改善城镇户籍困难群众住房条件,进一步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,满足新市民、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,结合且末县实际情况,特起草本方案。

二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,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以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,建立多主体供给、多渠道保障、租购并举住房制度,以解决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为出发点,促进实现各族群众住有所居。

三、基本要求

1. 供需匹配,职住平衡。通过准确摸清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、存量土地和房屋情况,科学确定建设目标和项目规划,缓解租不到与租不出的矛盾,实现职住平衡。

2. 积极引导多方主体参与。县人民政府给予土地、财税、金融等政策支持,发挥国有公司示范引领作用,引导多方主体参与,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,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。

3. 明确保障对象。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、青年人(含各类引进人才、消防救援队员、退役军人)等住房困难群体,原则上不设收入线门槛,并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户型选择上给予适当照顾。

4. 规范建设标准。以建筑面积不超过 70 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,最大不超过 100 平方米,且 70 平方米以下小户型套数不得低于总套数的 70%,用工集中、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的产业园区、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。

四、且末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基本情况

且末县 2022 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实施建设 300 套保障性租赁住房。其中,新建昆仑工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职工宿舍 100 套已竣工;且末县新昆仑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新建及存量改造 200 套,包括水岸林邸西北角新建两栋塔楼 96 套(现主体已竣工)和 104 套存量房改造装修已完成并投入使用。

五、制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依据

根据《且末县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》要求,综合考虑保障对象支付能力、建设运营成本、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,参照保障性租赁住房同区位、同地段、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核定。通过对且末县 2021 - 2022 年各小区住房租金情况进行调查,为租金标准的制定提供了市场参考依据。

六、起草过程

在起草过程中,充分调研了且末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需求情况、建设情况以及市场租金水平。同时,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、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意见,确保租金标准的合理性和可行性。

综上所述,本方案旨在建立科学合理的且末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,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,切实解决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问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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