且政发〔2024〕161号
关于且末县国有农用地清理第四批447宗农用地登记手续的批复
县自然资源局:
《关于国有农用地清理第四批447宗办理农用地登记手续的请示》(且自然资发〔2024〕211号)收悉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对需要规范管理的2宗已批复过国有农用地,测量面积274.24亩,因下达批复权利人、面积等信息发生变化且未办理过国有土地使用证,同意注销《关于办理吾布力哈斯木·艾力农用地土地登记手续的批复》(且政发〔2013〕312号),按本文件办理农用地登记手续,以上2宗农用地性质为国有土地,权利类型为使用权,用途为农用地,供地方式为租赁,租赁期限自补缴租赁金之日起30年。
二、对需要办理农用地登记手续的445宗农用地,测量面积25163.04亩,同意办理农用地登记手续,性质按国有土地,权利类型为使用权,用途为农用地,供地方式为租赁,租赁期限从补缴租赁金之日起30年。
三、请你局据此批复,加快推进国有农用地清理第四批447宗(面积25437.27亩)农用地登记颁证工作。
且末县人民政府
2024年6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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